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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1节(1 / 1)

刘天刚咬上一口,爽脆劲来了:“我虽然退休了,但我还盯着你呢,你以后别犯事啊。”

孟泽点头:“是是是,谨遵刘sir教诲。”

刘天刚佯怒:“叫刘伯。”

“叫了那么多年,一时改不了口。”

服务员再送来啤酒。

刘天刚:“你今天开车,别喝酒了。”

“刘sir,你还没见到我的车,就知道我开车过来的?”

“你要是走路过来,经过前边的菜市场,白裤子早就脏了。”刘天刚步行过来,先开罐啤酒,“对了,我妈念叨你呢。”

“嗯?”孟泽剥了一粒花生。

刘天刚把花生抛进嘴里,再喝一口啤酒:“你也到结婚年纪了,你今年三十五了吧。”

“你一退休就不普及法律了?开始讲家长里短了?”

“不是,念叨你的人是我妈。”

“代我向她老人家问好。”孟泽招手,“服务员,赶紧上菜。”

菜上来了,堵住了老人家的话题,催婚的事不再提起。

吃完饭,孟泽陪着刘天刚走了一会路,之后回商场。他没有坐扶梯,而是搭乘电梯。

电梯门一开,里面广告灯箱闪烁的是当红女明星的零食代言。

她如今是娱乐圈的常青树,哪都有她的广告。

孟泽开车出来,夜幕深沉,霓虹灯闪烁人间。

空气闷,夜风吹过来,宛如扑来一层热浪。

他继续开着敞篷,按下音乐播放键。

音响传来气势磅礴的歌声:“问世间,是否此山最高。”

孟泽在红灯前停下,旁若无人哼了一句:“呼、哈!”

时尚周刊寄来一封时尚大典的邀请函。

孟泽委婉表示工作繁忙。他都是全凭兴趣摆弄镜头。

阴天,他在庭院里立一把太阳伞,半靠在躺椅,享受夏日午觉。

从时间上来说,应该是秋天了。

这座城市的夏天格外长,哪怕到了十一月,仍可称作夏日。

时尚大典活动不在这座城市举办。行程由周刊安排,机票和酒店已预订。

李明澜对外称自己住酒店,从来不公开说她是本地人。

结束了和时尚主编的电话,她回到了哥哥家。

为了孩子上学方便,李旭彬在李深上初中时搬到了学区房。

李明澜在楼梯上见到一个女生跳着上楼去了。

李明澜开了门。

李深刚从浴室出来。头上盖了条白毛巾,擦着半湿的头发。除此之外,他的上衣裤子均为黑色系。

李明澜晃着钥匙,问:“你不用上课?”

“学校开会,散会就回来了。”

“不上晚自习?”

“上晚自习做什么?”

青春期的男生,几个月不见,个头猛长。当年窝在她怀里的胖娃娃,如今长身玉立,比她还高。

她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礼盒:“当当当当。”

李深看一眼:“又来。”

“我给你选的礼物。”李明澜笑嘻嘻地拆开礼盒,露出里面的白衬衫。

他毫无表情。

她昂起头:“我亲自设计的。”

“哦。”他只是点头。

“臭小子,你就这反应?”

“不喜欢白色。”李深有点嫌弃。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常见她穿白色。她应该偏好大红大绿,但酷爱白衬衫。

李明澜学着他的嫌弃:“深仔,你现在是阳光少年,天天穿得黑不溜秋的。”

“这件布料太薄。”

“会吗?这里夏天酷热,穿薄的才透气。”

“你留着自己穿。”

“不孝子!”她使劲瞪他。

李深沉默。

她再瞪他。

他把毛巾挂在肩上,接过礼盒:“收下了。”
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礼物送了出去,李明澜得意地哼起歌儿。

她不是个藏得住事的人,假设她留在国内,一天到晚陪在儿子身边,她会忍不住和儿子坦白。正是因为她长居国外,她才能隐瞒这么多年。

第二天是周末,李明澜装了ktv的app,一个人开演唱会:“有你有我雪中送火。”

李深照例当作听不见。

她喊:“深仔,来,和我唱歌。”

“不会。”

“这首歌有难度,来唱你会的那首。”李明澜拖着麦克风线,在app上点歌。

李深有点麻木。他和她的合唱只有一首歌。

李明澜开唱前,感叹儿子没有遗传她的音乐细胞:“深仔,开始了,我来起调。”

她不在意儿子的臭脸,沉浸在自己的歌喉中:“我是一条小青龙。”

哪怕万念俱灰,李深还是开了口:“小青龙,小青龙。”

李明澜:“我有许多小秘密。”

“小秘密,小秘密。”李深生无可恋。

李明澜:“我有许多的秘密,就不告诉你。”

“就不告诉你。”李深心如槁木。

“就不告诉你。”李明澜站在客厅中央,转了个圈。

她仍然喜欢唱歌,但她不再去ktv了。

(修)

孟泽挂着摄影师的头衔,不务正业,做事全凭喜好。

近来阴云密布,他常到庭院里休息。

高山蝶早上拿进来一份快递:“周刊例行送来了杂志。”

“嗯。”他半躺着,似乎睡着了。

“我今天有课。”她说,“今天的药我放在里面,你别忘了吃。”

孟泽微微睁眼:“要不要我送你?一个人会不会不安全?”

她笑了:“我坐公车去学校,谅别人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胡来。”

“有事联系我。”他又闭上眼。

临走前,高山蝶在伞下挂了一个驱蚊袋。

孟泽再次醒来,已近中午,他懒得动,随便拿起旁边的杂志,翻几下。

他突然坐起来,动作太大,险些从躺椅滚下。

杂志的最后一页有一则国外服装设计师的采访预告——nie受邀参加时尚大典。

孟泽丢掉杂志,光脚踩在草坪上。

他竟忘了将前几天的邀请函放在何处。

不知道是不是丢垃圾桶了。他头疼,一点也想不起来。

他从院子进来,第一反应是用头撞墙。皮肉疼痛与神经抽搐同时袭来,他喘了口气:“山蝶,山蝶。”

他急忙向里走去,他先是拿起茶几上的杯子,给自己倒了水,先喝一口,再拉开抽屉。

他开瓶时手有些颤抖,扭开瓶盖,他倒了药片,用水送服。

他睡太久了,忘了吃药。

他放下杯子,倒在沙发上。

对了,邀请函就被他随意丢在了茶几下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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